10條人際關係毀滅性的束縛律令,造成不快樂的關係:

(1)你必須讓我快樂。
(2)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以對別人感興趣。
(3)你必須知道我的需要與感受,這一切都不需要我告訴你。
(4)對於我的犧牲奉獻,你必須以同等或更大的犧牲來回報。
(5)你必須讓我沒有半點焦慮、擔憂、傷害與痛苦。
(6)你必須讓我感受到自我的價值與我自尊的被尊重。
(7)對於我所做的每一件事,你都必須感到高興。
(8)你不可以批評我、對我發脾氣,或不贊同我所認為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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