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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「住宅法」,將只租不售的「社會住宅」正式入法。新法規定,
 
社會住宅承租者,應以無自用住宅或一定所得、財產基準以下之家庭或個人為限;
 
若已不符資格、轉租或借予他人居住、改建或增建住宅者,將終止租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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